费用与流程
费用与流程
登记时的费用
登记时不产生费用。
受理后的费用(方案)
律师受理时,预定收取每人2,000日元至3,000日元的初期费用。
从实际回收金额的15%中扣除已支付的初期费用,仅在有余额时追加收取。
即使15%相当额低于初期费用,也不退还差额。
消费税、实际开支、分期入账、公司自主赔偿、破产分配的处理,将在签订委托合同时说明。
无法回收的情况
因对方破产等导致回收困难时的处理,将在委托合同中说明。不保证回收结果。
| 实际回收额 | 追加费用 | 费用合计 | 扣除后实收 |
|---|---|---|---|
| 3,000日元 | 0日元 | 2,500日元 | 500日元 |
| 10,000日元 | 0日元 | 2,500日元 | 7,500日元 |
| 30,000日元 | 2,000日元 | 4,500日元 | 25,500日元 |
以初期费用2,500日元计算的简单示例。回收额为假设,不代表预期。
费用的最终内容以委托合同为准。本页记载为方案,可能变更。【待律师批准】